牧者之聲 - 2025年8月2日

    「一男一女,一夫一妻」

       近日香港特區政府邀請公眾就「同性伴侶關係登記條例草案」提交意見書,提交日期為本年7月23至29日。根據《星島日報》於7月31日的統計,對草案表示反對的意見書佔63%。立法會的議員也大多數反對這草案,似乎這條例通過的機會不大,但我們需繼續禱告,讓神在婚姻的心意,乃是一男一女、一夫一妻的制度能被持守。

      「同性伴侶關係登記條例」目的是建立一個替代框架,讓在海外已註冊的同性婚姻或民事結合的伴侶,在香港享有醫療和處理死亡事宜的合法參與權。這些參與權現時是異性婚姻的配偶和家屬所擁有的。若這條例獲得通過,香港政府維護異性婚姻的價值便顯得模糊。按聖經的真理,我們反對同性婚姻或同性伴侶的關係,但同時也需尊重同性伴侶的權利。然而,這些權利的保障,不需要認同同性婚姻或民事結合的伴侶為基礎而立法,以免違反異性婚姻的核心價值。

       神起初創造天地,按著祂的形像造人,有男有女。「神賜福給他們,神對他們說:『要生養眾多,遍滿這地,治理它;要管理海裏的魚、天空的鳥和地上各樣活動的生物。』」(創一28)神造了亞當和夏娃,乃是一男一女,讓他們繁衍後代。

       在利未記中神列出聖潔的婚姻和家庭的倫理,包括人不可作亂倫之事,說:「任何人都不可親近骨肉之親,露其下體。我是耶和華。」(利十八6)神不許姦淫,也提到不可有同性的性行為,說:「不可跟男人同寢,像跟女人同寢;這是可憎惡的事。」(利十八22)保羅也提到神任憑人放縱可羞恥的情慾。女人把自然的關係變成違反自然的;男人也是如此,男的和男的彼此貪戀,行可恥的事,他們將受到當得神的報應。(參羅一26-27)

       我們須區分「同性性吸引」與「同性性行為」,神是禁止後者,而前者不是犯罪。無論是前者或後者,我們都是以愛相交,與他們同行守望,讓聖經的真理指引他們過聖潔的生活。

    

朱卓慈

2025年8月2日

 
更新日期 : 2025/08/02