牧者之聲 - 2025年7月26日

    「感恩」與「饒恕」

      大概受近期一齣電影的刺激,一些群組掀起了關於基督信仰的討論……基督信仰離地嗎?甚麼是信?甚麼是寬恕?

      真正的「信」就是深深認識到自己的罪,在神面前悔罪、經歷過神赦罪的大恩,又願意放下自己、讓基督主宰自己的人生;而不是單單因「認同」基督的道理而「信」。如果從來沒有正視過自己的罪,沒有經歷過「罪得赦免」的大恩,當「信了」耶穌,「聽了」《聖經》真理,覺得自己有「義」,很容易就會攀上高高的道德殿堂,手執《聖經》去「替天行道」,審判這個罪惡世界;在「公義」面前,任何人對自己的虧損或傷害都可以變成「不赦之罪」。對於這樣的「信」徒,基督「饒恕」的真理只是懸浮在空中的理論,愈是喃喃自語把「饒恕七十個七次」(太十八22)當教條掛在咀邊,經文就愈變成自我催眠的咒語,這樣的信仰,只會造成矛盾、壓抑和精神分裂!

       在「饒恕七十個七次」的段落裏(太十八21-35),耶穌講了一個惡僕的比喻。一個蒙主人免了他天價債務的僕人,卻不肯免人欠他小小的債。比喻描述他的「同伴們看見他所做的事就很悲憤,把這一切的事都告訴了主人」,他主人就勃然大怒,稱他為「惡奴才」!既然這僕人堅持要玩「追討到底」的遊戲,他主人也要追討他到底。這裏的「悲憤」「大怒」就是神對蒙恩者不肯饒恕人的反應;蒙饒恕者不肯饒恕人,背後其實就是「忘恩」,以致不懂得感恩、活在一個沒有恩典的世界!

       當人認識到自己的罪污,打從認罪接受救恩的一刻,承受了神的赦罪之恩,就是「蒙恩得救」的基督徒。每一個「得救」的人,都是「蒙恩」的人;當我們嚐過神的恩典、懂得由衷的感恩,就自然會由衷的向人施恩。「我們愛,因為神先愛我們」(約壹四19),唯有認識自己的罪,對別人的軟弱才不會太苛責;唯有嚐過被愛、被寬恕,對人才有真誠的體諒、寬容。如此,「饒恕」就不是高不可攀的要求,而是「心被恩感」的回應,施比受之所以更「有福」,是因為施恩者本身已是蒙恩者;然而,身在福中久了,承受一切的美好或許會變得理所當然,所以《聖經》提醒我們「要稱頌耶和華,不可忘記祂一切的恩惠」(詩一零三2)。願我們都不忘主恩,以神的話彼此提醒、彼此勸勉。

    

秦民德

2025年7月26日

 
更新日期 : 2025/07/25