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你們要成為聖」
當我們相信了主耶穌,我們便是新造的人,生命有著神的聖潔樣式。我們聖潔的生命是要依靠聖靈的能力不斷成長的。
在利未記中神吩咐祂的子民以色列人要將自己與別人分別出來,無論在飲食上、生活和行為上都要按著神的吩咐而行,不沾染罪惡。神對他們說:「你們要成為聖,因為我是神聖的。」(利十一45)因著耶穌的救贖,我們成為神的子民,神同樣吩咐我們說:「你們要成為聖,因為我是神聖的。」(彼前一16)
在這個成為聖的過程,我們不能單靠自己的力量,因為我們是有罪性的。我們往往以自我為中心,我們對別人的過錯看得一清二楚,但對自己的惡行卻不察覺。在利未記中,神吩咐以色列人,若犯了罪得罪神或人,要獻贖罪祭,若有虧欠神或人,要獻贖衍祭,並將虧欠的歸還,另外五分之一作賠償。(參利五16;六5)知罪而向神認罪是不容易的,這是因為人的敗壞和有限。人往往在不自覺中犯了罪,神吩咐以色列人若無意中犯罪,他雖不察覺,但一知道,就要認罪,並向神獻贖罪祭。(參利五3-6)由此可見,人是軟弱的,即使我們願意過聖潔的生活,但我們會在無意中犯了罪,並且也會犯了罪而自己也不察覺。若我們持續不察覺自己的光景,便會成為生命中的常態。
雖然我們是軟弱,但神是聖潔的,神吩咐我們要嚴謹的對付自己的罪。神吩咐以色列人說:「若有人犯罪,在任何事上犯了一條耶和華所吩咐的禁令,他雖不察覺,仍算有罪,必須擔當自己的罪孽。」(利五17)那犯罪的人要獻贖衍祭,祭司要為他贖他因不知道而無意中所犯的罪。(參利五18)我們在日常生活中犯了罪也不自知,我們是否就不需理會呢?當然不是,相反,我們要以真理認識自己的本相,並謙卑倚靠神的恩典,過聖潔的生活,正如大衛禱告神說:「誰能察覺自己的錯失呢?求祢赦免我隱藏的過犯。求祢攔阻僕人不犯任意妄為的罪,不容這罪轄制我,我就完全,免犯大罪。」(詩十九12-13)
我們如何對付自己的罪的?我們在忙碌的生活中有沒有空間省察自己的生命呢?最認識我們本相的是神,故我們需要在神面前安靜,讓聖靈幫助我們檢視自己與神和與別人的關係,讓聖靈提醒我們有否犯錯,並求主赦免。我們也要讓神的話語改變我們,在成聖的路長進。
朱卓慈



